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
计算机系 [2020]号
计算机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职责
一、 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大纲规定要求安排实验,不得随意改动或删减实验内容,特殊情况应在实验室与教务处研究的基础上上报,请学院副院长批准;
二、 实验课老师必须在上课前一周告诉实验室所用软件,以便及时安装,并在上课前两天要到实验室测试软件环境是否可以正常使用。没有调课单一律不准私自调换实验室。
三、 实验指导教师在学生实验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找人顶替;原则上不应出差,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早报告实验室主任,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。
四、 实验指导教师应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、实事求是、爱护仪器设备、节约用电等良好实验作风,对弄虚作假、马虎、扰乱教学秩序的同学给予批评教育;对于责任原因引起仪器设备损坏者,要责令其检讨并按规定赔偿。
五、 实验课前,指导教师必须仔细研究实验内容,列出本次实验的目的,主要基本操作和所需仪器设备,做好准备工作;
六、 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做超前实验,找出该实验的重点难点以及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有关定性、定量数据,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;
七、 实验开始后,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室内巡视,及时纠正学生在实验中的错误操作,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负责实验室的安全(包括仪器设备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)和实验场地的卫生整洁,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;
八、 实验结束后,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搞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;凳子要摆放整齐后离开实验室。
九、 实验教师应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,协调一致地搞好工作。
徐海学院计算机系
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